國內油品風暴連環爆,為有效管控廢食用油流向,新北市環保局配合環保署新政策,15日發出全國第一張「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」。明年起,廢油回收車輛、人員皆須憑證收油,並詳實申報收受量,否則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。
環保局副局長張旭彰表示,環保署15日起開放「清除處理機構服務管理資訊系統」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核發功能,新北市事前主動完成輔導、申辦作業,首日即同步發出國內首張工作證,盼健全廢食用油管理制度,杜絕黑心油。
環保局表示,目前新北市共2家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合法回收廢食用油,分別為尤加利環保有限公司、峰源實業有限公司,12月經輔導通過審核,昨獲核發17張收油人員工作證、16張車輛工作證。
環保局也輔導回收個體戶合法化,協助19家「小蜜蜂」接受28小時課程,考取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,或以同業結盟「靠行」,辦理許可變更。
周姓回收業者表示,每日固定發車前往店家收油,經密封式槽車過濾等初步處理後,再交由廢食用油再利用廠商處理。藉政府核發合格證照,消除店家與消費者疑慮,確保廢油不會流向非法下游。
環保局指出,明年起廢食用油回收車輛、人員應憑證收油,否則最高可裁罰30萬元,已取得清除許可或與合法清除機構結盟的回收業者,即日起可申請工作證、為期2年,印有防偽QR Cord供辨識。
另外,環保局表示,為雙向控管廢食用油流向,9月起全面清查新北市7600家夜市、小吃攤商;11月起清查9483家餐館業者,同時輔導辨識合格廢油回收業者,目前進度達8成,將於年底前完成。
環保局指出,餐飲業者應將廢油合法回收,並以網路申報廢油流向,藉比對收受量,防止流向非法下游;若攤商將廢油交由無證回收業者,最重可罰6000元;餐館業者最重為3萬元,情節重大者將撤照。
本文出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杜絕黑心油-明年憑證收廢油-215033049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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