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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3日電)春節近,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布抽驗90輛計程車,計15輛違規、不合規定20件,其中有1件駕駛人無執業登記證,當場裁罰,另有2件胎紋深度不足,將輔導改善,確保行車安全。

消保處消保官2日與交通部公路總局、經濟部標準檢驗局、直轄市政府交通局及警察單位,首次在台北火車站、桃園國際機場及高雄小港機場同步稽查計程車,查核內容包含「車輛與駕駛人資格」、「車輛檢驗」、「計費表查核」與「其他必要項目」。

「其他必要項目」例如駕駛人酒精測試、有無越區載客等。

消保處指出,查核結果顯示,營業車駕駛人無執業登記證 1件。計費表不符合規定,例如逾越檢定有效日期或檢驗合格單脫落4件。行車執照不符合規定部份,計有變更用途未變更行車執照1件。

車身標示不符合規定,例如未標示營業區域或後車窗車牌顏色不符規定9件。胎紋深度未達1.6mm計2件。其他部份,例如未將執業登記證懸掛於前座椅背,或未隨車攜帶保險卡3件。

消保處說明,上述不合格情形,除全能交通公司、車號250-N8的計程車,因駕駛人無執業登記證,違法事證明確,當場裁罰新台幣1500到3600元外,其餘不合格事項由各主管機關依法調查、召回檢定或勸導改善。

此外,與行車安全有關,胎紋深度未達1.6mm計2件部份。消保處說明,目前法規規範行駛於高速公路及快速道路胎紋深度未達標準,一旦煞車不及,恐釀大型車禍,開罰新台幣9000元,一般道路則是輔導改善。1040203


本文出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抽驗小黃-20件不合格-052836052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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